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

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都市計畫區





位置:位於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以西、環河快速道路以東與和平社區以南的「新店中央新村北側整體開發地區」




新店最後一塊都市農地採區段徵收變更開發
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曾昭恩

目前台北地區精華土地難尋,為求順利取得土地,建商無不高價標地,也創造了不少區域地王,而在新店市的十四張地區可說是鮮少人知悉的地域,十四地區目前屬於農業區,種植著許多蔬果,可以說是城市中的綠洲,更是大台北地區的最後一塊淨土。不過隨著政府規劃捷運環狀線與機廠聯合開發計畫,當時劉氏家族是最早來新店開墾的先民繁衍,留下不少古厝,將面臨著被遷建至歷史公園的命運。

十四張地區位於「新店區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都市計畫」,面積為39.7公頃,原屬都市計畫農業區,在88年為配合都市發展需要已擬採區段徵收方式,將其變更為可供建築之住宅區;直至93年11月細部計畫公開展覽期間,地主提出陳情,盼能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不過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按內政部函釋規定:「都市計劃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應辦理區段徵收」規定特殊案例之處理原則所列8項原則規定,故本案開發方式自始確定應以區段徵收辦理(另於95年間二度發文新店市中央新村北側自辦市地重劃籌備處說明本案之開發原則及處理方式)。

目前該案於101年8月23日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這個都市計畫變更案,並於101年10月26日核定實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後續將依核定實施內容儘速在102年開始辦理區段徵收作業,促進地方發展。預計該區將可劃設出22.32公頃的住宅區,並因應地方發展需求,規劃2.78公頃學校(國小)用地,以及2.56公頃公園、1.61公頃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將提供附近民眾休憩活動使用。




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都計改以區段徵收 陳永福召開公聽會怒批市府與民爭利

【記者謝如珍新店報導】新店區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都市計畫開發方案,前台北縣政府決議採獎勵民間投資方案進行,新北市升格後,市政府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引起地主們的不滿,透過市議員陳永福於313日在新店舉辦公聽會,呼籲新北市府重視市民權益,不要讓大埔事件在新北市重演。

據指出,中央新村北側佔地約40公頃,目前大部份為農業區,政府原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但因區段徵收政府財務負擔過高,經縣府召集內政部、縣府相關單位及陳永福等人召開會議,決議以獎勵民間投資方案辦理。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多次陳情,希望能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並且成立該重劃區自辦市地重劃籌備處。
但因新北市升格後,市政府相中這塊土地,竟推翻以前決議,改以區段徵收方案進行,並將在今年六月底前完成細部計畫審議,於民國102年辦理區段徵收;因而引起地主們的不滿,要求市政府不要硬幹,以免大埔事件在新店重演。

避免大埔事件重演  呼籲市府不要硬幹

陳永福表示,從93年起,台北縣新店市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土地所有權人多次陳情希望能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94年縣府發文至市地重劃籌備會,表示已提報內政部。95年內政部發文新北縣政府城鄉局表示依處理原則第貳點規定辦理。98年縣府李副市長邀請內政部營建署、縣政府相關單位及本席召開會議,決議為區段徵收政府財務負擔過高,故朝引入民間活力、鼓勵私人或團體進行,以分攤整體開發之風險。

陳永福說,前幾年的縣府公文書都載明此案改為市地重劃方式辦理,為何朱立倫市長上任後,擅自片面推翻公文書決議,表示「無法提出具體無法辦理區段徵收之理由,故開發方式仍維持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理由為何?有與民爭利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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